(一)資料2013年3月,趙某、錢某、孫某、李某打算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,四人草擬公司章程規定:公司股東為趙某、錢某、孫某和李某;公司設董事會,全體股東均為董事;公司不設監事會,由李某擔任監事,趙某為公司經理。經咨詢律師得知,草擬的公司章程內容有不合法之處,遂作出修改,2013年6月,四人投資的丙有限責任公司(簡稱”丙公司“)成立,主要從事藥品經銷,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。2015年3月,丙公司銷售無批準文號的藥品,被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除以罰款,丙公司對該處罰不服,提起行政復議。2015年4月,錢某、孫某和李某提議解聘趙某經理職務。2015年5月,丙公司購進一批藥品,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30萬元,增值稅額5.1萬元,丙公司委托某運輸公司運輸該批藥品,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運費1萬元,增值稅額0.11萬元,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這兩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均通過了主管稅務機關認證,當月,由于管理不善,該批藥品的5%被盜。2015年9月,丙公司在境內銷售藥品取得銷售收入100萬元。(二)要求:根據上述資料,為下列問題從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。丙公司2015年9月取得的銷售收入,除增值稅外,還應繳納:
A、土地增值稅B、消費稅C、企業所得稅D、關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