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兩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簽訂組建新企業的協議,協商確定甲公司單位以其擁有的一項實用新型專利A出資,乙公司以貨幣資金,總投資為5000萬元,合作期20年,新企業全部生產A專利產品,從2017年9月1日正式開工建設,建設期2年。甲單位擬投資的專利A于2015年8月31日申請,2015年9月1日獲得專利授予權及專利證書,并且按時繳納了年費。經充分分析論證后,預計新企業投產后第一年銷售量為20萬件,含稅銷售價格為每件280元,生產成本、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為每件180元。投產后第二年起達到設計規模,預計每年銷售量為30萬件,含稅銷售價格為每件300元,生產成本、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為每件160元。從投產第六年起,為保證市場份額,實行降低價格銷售,預計年利潤總額為2500萬元。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%,不考慮其他稅費。假定技術的凈利潤分成率為25%,折現率為10%,評估基準日為2017年8月31日。可能用到的折現系數如下:(P/F,10%,1)=0.9091,(P/F,10%,2)=0.8264,(P/F,10%,3)=0.7513,(P/F,10%,4)=0.6830,,(P/F,10%,5)=0.6209,(P/F,10%,6)=0.5645,(P/A,10%,1)=0.9091,(P/A,10%,2)=1.7355,(P/A,10%,3)=2.4869,(P/A,10%,4)=3.1699,(P/A,10%,5)=3.7908。(計算結果以萬元為單位,保留小數點后兩位)<1>、確定該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的收益期。<2>、計算確定該實用專利技術在投產后每年的利潤分成額。<3>、評估甲單位擬投資的實用新型專利A的價值。